| 提交人 | 王先生 |
| 提交时间 | 2017-08-01 8:50:48 |
| 信件标题 | 关于绥德洪灾后民众危房修缮处理的问题 |
| 信件内容 | 洪灾后,城内不少房屋已成危房。政府部门是否能邀请相关的危房鉴定专家或者相关专业人士给大家提供一些房屋修善建议。 |
| 回复部门 | 住建局 |
| 回复时间 | 2017-08-09 8:50:57 |
| 回复内容 |
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灾后群众危房修缮处理有关情况的回复
关于洪灾后民众危房修缮处理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7月26日,我县发生特大暴雨洪灾后,不少房屋建筑出现险情,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抗洪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我县相关业务部门、单位在灾情发生后及时投入救援,目前具备房屋危险性鉴定资质机构已在我县开展鉴定工作。
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