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4415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食药监局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09:51 |
| 公文时效 | 主题分类 | ||
| 名称 | 绥德县药材公司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已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 | ||

“7.26”特大洪灾发生后,县药材公司库房全部被淹,导致三四十年前存放的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倾倒、泄漏。为杜绝安全隐患,8月16日,绥德县成立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处理领导小组,集中处理县药材公司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县环保局、安监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工贸局、药材公司、公安局、名州镇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据悉,本次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大约有160多种,其中有浓硫酸、部分含有氰化物等高危险药品,由陕西环保集团公司榆林德龙分公司集中清理,实施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