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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K/2016-3848
发布机构 榆林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2-2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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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 10:02  来源:县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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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考办发〔201622

关于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榆有关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工作安排,依照《榆林市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于20161215日开始, 12月31前结束,每个县区考核时间一天半至两天,每个部门、园区及市属国有企业考核时间半天至一天。考核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安排。

二、考核内容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县区、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榆办字201645号),对12个县区、76个市直部门、28个副县级以上产业园区管委会和13个中省驻榆单位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6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

市属国有企业此次安排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

三、考核准备

1、自查总结。各被考核单位自查工作要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主要形成以下几个材料:

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包括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情况。

2)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3)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效述廉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主要包括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和主要成效、廉洁自律,存在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县区委书记在述职时应专题汇报追赶超越情况。

4)党委(党组)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主要包括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效述廉报告、党委(党组)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于工作报告大会前一天印发参会人员。

2、自评档次。市级部门要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对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对每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做出自我评价档次(附《市级部门2016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县区和产业园区对照考核指标,以表格方式填写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组在年终考核评价时参考单位自评档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表带回市考核办。

3、量分评价。各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细化领导干部岗位目标任务,并按季度评定领导干部工作星级等次。领导干部岗位目标任务年终评分和星级确定由党委(党组)在第四季度作出,作出年终评分和星级评定时,应结合前三季度的评定情况。考核组在年终考核时,对各县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按照标准审核确认。

4、报送名单。县区报送社会评价参会人员名单。参评人员范围为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不再参加社会评价),人数不少于120人。社会评价参会人员名单于20161212日前以电子版报市考核办。(ylskhb@126.com

四、考核程序

1、召开对标测评大会。议程:考核组长说明来意,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做对标报告,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成员述职述效述廉报告实行书面述职

2、进行“一报告两评议”。县区委负责人代表县区委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同时在会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在市直部门全体干部会上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同时在会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考核组长和考核组中组织部的同志参加会议并组织测评。

3、社会评价。县区组织召开不少于100人参加的社会评价大会

4、个别谈话。考核组通过谈话了解被考核单位定性指标和共性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作风建设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改进作风和遵守廉政准则情况,并按照规定比例,谈话推荐优秀领导干部。谈话人数县区30人、市直各部门、园区和市属重点企业20人。对群众反映大、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的问题,考核组经报告市考核办同意后,可进行专项调查核实。

5、考察核实。一方面,考核组对榆林市目标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单位按季度上报的共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验评分;另一方面,考核组对照各单位报送的《县级干部季度考核评价得分汇总表》、《县级干部岗位职责季度任务完成情况表》对各县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按照标准审核确认。

6、综合分析。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进行实绩分析、科学研判和全面考核评价,写出考核综合评价报告。

五、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并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考核组实施考核。

市人大、市政协各委办室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市人大、市政协党组组织实施。

市级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市统战部组织实施。

市属独立的县级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机构、内设机构、挂靠机构、派出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由主管部门党组织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年终考核。要处理好考核与年终其它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对考核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市考核办。

 

附件:1市级部门2016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

  22016年度县区、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评价标准

  3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汇总任务分解

   

  4、市级部门和市属重点企业2016年考核分类

 

 

 

榆林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3


附件1

市级部门2016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 号

考核指标

分 值

完成情况

部门自评

考核组评价

档次(字母)

备注

档次(字母)

得分

备注

 

 

 

 

 

 

 

 

 

 

 

 

 

 

 

 

 

 

 

 

 

 

 

 

 

 

 

 

 

 

 

 

 

 

 

 

 

 

 

 

 

 

 

 

 

 

 

 

 

 

 

 

 

 

 

 

 

 

 

 

 

 

 

 

 

 

 

 

 

 

 

 

 

 

 

 

 

 

 

 

 

 

 

 

 

 

 

 

 

 

       

 

 

注:每项指标考核评价分为优秀(A档)、良好(B档)、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E档)五个档次。如评价档次在合格 (C)以上或以下,须在 “备注”栏内注明理由。

 

        考核组填表人(签名):                                                  考核组长(签名):

评 定 档 次 标 准

每项指标考核分为优秀(A档)、良好(B档)、合格(C档)、基本合格(D档)、不合格(E档)五个档次,分别对应系数为1.21.00.80.60.2,各项指标考核得分等于各项指标分值乘以对应档次系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估并确定考核档次。

优秀(A档):工作的进度、质量、标准完成很好,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和很好的社会效益;工作有重大创新和突破;所考核的工作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或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所考核的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或全省推广的。

良好(B档):工作的进度、质量、标准完成好,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社会效益;工作有较大创新和突破;所考核的工作获省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所考核的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的。

合格(C档):工作的进度、质量、标准完成较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作有所创新,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基本合格(D档):工作的进度、质量、标准完成基本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般。

不合格(E档):工作的进度、质量、标准完成没有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

评价指标档次都要有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对于指标任务一般性的完成,只能评定为合格档次,对于评价为合格以上或以下档次的,都要在“备注”栏目填写理由;对评为优秀或良好档次的指标,要向市考核办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1

2016年度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评价标准

 

12016年度县(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22016年度县(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32016年度县(区)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42016年度县(区)深化改革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52016年度县(区)“三项机制”贯彻落实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62016年度县(区)统战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72016年度县(区)人武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2016年度县(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内涵,深入贯彻落实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强力推进“三区一高地”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会议民主氛围好,议事规则科学合理、落实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精心抓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深入开展新常态新理论培训,着力提高各级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严格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强化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建立激励、容错、能上能下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522”人才计划。

思想政治建设

25分)

1、坚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系统、缜密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开展讨论主题明确,直面问题,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完备;2、班子成员结合实际撰写2篇以上学习体会;3、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班子成员带头、以上率下、示范推动;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议事决策、分工负责、工作协调、监督制约、自身建设等班子内部制度健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总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领导水平

25分)

1、能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决策,善于调动积极性、把握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较强;2、全年工作思路清晰,主动谋划,大胆创新,敢于担当,破解难题,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3、党委、政府会议民主气氛好,议事规则科学合理,落实严格;4、主要领导民主作风好,党政正职配合默契,班子成员带头维护团结,表率作用好。

干部队伍建设

25分)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把关作用,用人导向正确,干部选拔工作质量好;2、制定出台“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围绕“三项机制”选拔任用干部;3、圆满完成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配合市委做好县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筹备开好县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县乡换届风气良好,未出现反面典型;4、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情况;6、严格执行科级干部任职预审备案制度。

人才队伍建设

25分)

1、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按照“三定”方案配备人才办领导及专职工作人员;2、设立由组织部直接掌握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纳入县(区)财政预算;3、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部门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督促检查,把落实人才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4、完成我市522人才计划对县(区)下达的任务;5、加强对人才的鼓励激励,推荐优秀人才参政议政,落实党政领导联系专家制度。

2016年度县(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深入开展以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和机关党组织“六位一体”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全力构建“一统三管”党建工作新机制,推进各级各类基层党组织全面加强、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体系;深入开展“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不断深化“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深化“文明社区、和谐家园”活动,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不断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力度,加强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着力提升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提高“志愿云”注册管理系统应用效率;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党建阵地建设,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县区党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党建服务站、村(社区)党员服务室三级服务体系,构建流入地党组织主体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跟踪管理的流动党员“双向管理体系”,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农村基层

党组织建设

(20)

1、深入开展六位一体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全力构建“一统三管”党建工作新机制,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开展“县、乡、村”三级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3、抓好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干部管理考核,全面落实村干部待遇补贴、村级办公经费和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十大创业模范带头人”相关待遇,实现村干部坐班、值班常态化;4、深入开展“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不断深化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动态抓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加大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和第一书记等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实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轮训一遍;

5、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全面落实生活待遇补贴和各项保险,完成2013届大学生村官的续聘、任职满2个聘期大学生村官分流安置工作和落实全市“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相关待遇;6、加强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定期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胜任或成效不明显的及时调换,严格对第一书记进行年度考核;7、全面开展村级活动场所“清零”行动,推广“四个一”工作法,发挥活动场所整体功能;8、完成撤村并支工作任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总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社区基层

党组织建设(15)

1、深化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活动;2、社区“三有一化”建设达标工作;3、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办公经费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制度;4、加强社区党务工作者培训;5、推进志愿云管理系统应用,实现党员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6、建立社区居务公开制度,有效落实公开责任和措施。

非公经济

党组织建设(15)

1、巩固非公企业“双百覆盖”。党组织覆盖率达到总数50%以上;30人以上职工的企业有党员;30人以上职工的企业至少建立1个群团组织,100人以上的至少建立2个群团组织;2、抓好培训工作。县区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企业出资人集中轮训;3、加强阵地建设。县区至少建设1个非公企业党群服务中心,单独组建的非公企业党员活动场所实现“六有要求”;4、强化示范点建设。县区每年至少建设3个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做到阵地建设标准要求高,开展活动有特色,宣传带动有氛围;5.召开现场会或推进会,推进有效覆盖措施得力,“两支队伍”建设和“两个作用”发挥等方面成效明显。

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15)

1、实现社会组织“双百覆盖”;2、实现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以及

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组织;3、社会组织整体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60%以上;4、建立并动态更新工作台账;5、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在组织部门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配备社会组织党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应为行政或参公事业编制。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总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

(15)

1、落实中省市两学一做安排部署,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六有要求落实到位,即支部有方案、党员有学习计划、讨论有重点、实践有标杆、学习有特色、教育有氛围;3、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带头研讨有关问题,带头到基层讲党课,带头整改问题,带头作表率;4、规范三会一课,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为榆林党员活动日5七一前后,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开展系列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6、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7、立足岗位做贡献,党员佩戴党徽亮身份、挂牌上岗,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岗位业绩完成好。

国有企业

党组织建设  (10)

1、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谋划;2、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3、解决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落实党管干部两个关键问题;4、深入开展“四强四优”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5、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6、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

流动党员    党组织建设

10分)

1、落实《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县、乡镇(街道)夯实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三级流动党员台账;2、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实行流动党员年审制,健全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双向共管机制;3、落实市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完成排查工作。

2016年度县(区)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抓好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理论宣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

24分)

1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县(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3、每年年终分别向市委常委扩大会和县区委全委会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专题述职。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词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16分)

1、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2、开展“扫黄打非”活动;3、加强演艺场所、博物馆等管理,严格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审批。

舆论引导

12分)

1、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及时发声;2、加强正面宣传,加大对榆林正能量的宣传报道;3、加强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构筑、传播榆林新形象。

中心组学习及政策理论宣讲

16分)

1、科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2将中心组学习组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成立乡镇党委、街办、社区理论学习组;3、围绕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决策部署,开展政策理论宣讲;4、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2分)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工作;2、培养陪树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3、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精神文明建设

20分)

1、开展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2、深入开展“厚德榆林”实践活动;3、深入开展“美丽乡村 文明家园”建设;4、推进诚信榆林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5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16年度县(区)深化改革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协调推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举任务;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安排部署好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突出完善制度,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强化督察考核,抓紧抓实改革落实的各个环节,统筹协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间按进度完成。

安排部署

15分)

1、召开县(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研究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审议改革专项方案不少于12项;2、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3、建立完善台账制度,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重要改革事项进行项目化、动态化管理,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台帐并向市委改革办报备。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总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推进落实

30分)

1、落实地方党委全面深化改革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安排部署改革工作,定期听取各专项小组情况汇报,层层传导压力;2、健全改革方案前期调研、征求意见、评估把关、报批审议机制,使改革方案更具操作性、针对性;3、健全分级督察工作体系,出台督察工作办法,开展常态化督察,年度督察不少于2次,加强督察结果运用,对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落实;4、将改革情况纳入本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5、建立重大改革事项备案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情况、重大改革文件方案、人员配备情况、市级以上试点批复和结项相关文件及时向市委改革办备案;6、注重总结推广改革新经验,及时反映问题和建议,改革信息报送全年不少于24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0篇;7、大力宣传改革进展和成效,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切。

任务完成

45分)

1、对照年度改革任务台账,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制定出台相关改革意见、方案、规章、制度等;2、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试点,完成承担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试点年度任务,开展县级以下试点规范管理;3、结合本县区实际,开展自主改革探索,自主探索全年不少于2

改革成效

10分)

改革达到预期目标,成效明显,及时运用改革成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社会评价和群众满意度高。

2016年度县(区)“三项机制”贯彻落实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形成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鲜明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学习宣传

12分)

1、安排部署文件;2、学习会议记录、讨论记录、领导宣讲稿件;3、署名文章、媒体解读、通讯报道;4、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创造浓厚氛围;5、树立典型,广泛宣传推广。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本组名额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出台配套文件

22分)

1、出台实施办法;2、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对接考核

30分)

县(区)依据“三项机制”,从指标设置、考核评价、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

修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实践运用

36分)

1、“鼓励激励”运用情况;2.“容错纠错”运用情况;3、“能上能下”运用情况。

创新工作

10分)

加分项目:在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工作当中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经验的,可酌情给分。

 

2016年度县(区)统战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党都要做统战工作的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

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全市统战部长暨对台工作会议精神。(30分)

1、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4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重要讲话;2、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及时学习贯彻全市统战部长暨对台工作会议精神。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总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

《实施办法》。

40分)

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宣传计划;3、把统一战线理论、法规、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4、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5、完成好县级工商联换届;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县区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置和执法主体建设情况;开展乱建庙宇、私设聚会点等专项治理情况;7、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联系,推动非公经济转型升级,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情况;8、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认真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30分)

1、制定落实年度协商计划,开展与党外人士协商,健全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协商反馈等机制;2、县级党外政协委员提案落实、反馈机制;3、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考察调研、社会服务,就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和检查工作情况;4县区人大、政协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排比例符合规定;5、县(区)政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配备,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外副职配备有新的进展。

2016年度县(区)人武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党管武装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聚力强军目标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积极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统筹安排本县区党管武装工作,突出抓好管政治方向、管思想建设、管组织领导、管解决重大问题等主要任务落实,着力提高全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水平,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制度落实

20分)

1、县区委书记兼任县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县区人武部一名主官参加县区委常委,另一名主官列席县区政府常务会议;2、每年组织一次党管武装工作述职;3、县区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议军会,第一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武部党委会,每半年至少到人武部机关现场办公一次,县区人武部每年组织一次军事日活动;4、每年“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县区党委、政府和人武部采取过军事日、组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双向交流。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本组名额的35%3-4个),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国防教育

12分)

1、县区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党管武装工作内容;2、每年组织1-2次党政干部国防教育专题讲座;3、县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人员、办公场所落实,开展工作常态化;4、每年“八一”建军节前集中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月”活动。

国防动员

12分)

1、县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健全、人员(兼职)落实;2、国防潜力调查工作全面落实,数据采集更新及时准确;3、全面完成“国防动员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情况;4、民兵整组工作按规定要求完成。

战斗力建设

17分)

1、兼职的县区领导参加组织演习演练,动员组织民兵预备役遂行抢险救灾、应急维稳等重大军事任务;2、支持人武部和预备役团加强“420支”民兵抢险救援分队建设和县、乡镇(街道)人武部正规化建设,必要的经费、物资、设施、装备足额及时给予保障。

征兵工作

15分)

1、征兵宣传工作有计划方案,开设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配合主动;2、征兵工作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五率”符合上级规定;3、廉洁征兵工作落实,无违规违纪问题;4、无征兵举报问题。

双拥共建

12分)

1、复转军人安置、优抚政策特别是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四个一批”安置落实;2、军地共同开展“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百校助学、百村扶贫、百馆共建”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等3项工作有计划方案、有实际行动、有落实成效;3、涉军维权问题案件得到妥善解决;4、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转业退役军人家属随调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按政策得到落实。

服务保障

12分)

1、县区人武部和预备役团武装工作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2、做好部队参加演习演练、机动过境、抢险救灾等军事行动任务中经费、物资、交通等保障和慰问活动;3、专武干部纳入公务员招录计划,选配、任命按政策规定落实。

附件2-2

 

2016年度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评价标准

 

12016年度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22016年度市直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32016年度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42016年度市直部门“三项机制”贯彻落实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52016年度市直部门统战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2016年度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内涵,深入贯彻落实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强力推进“三区一高地”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会议民主氛围好,议事规则科学合理、落实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深入开展新常态新理论培训,着力提高各级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严格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强化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建立激励、容错、能上能下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522”人才计划。

思想政治建设

40分)

1、坚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系统、缜密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开展讨论主题明确,直面问题,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完备;2、班子成员结合实际撰写2篇以上学习体会;3、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班子成员带头、以上率下、示范推动;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议事决策、分工负责、工作协调、监督制约、自身建设等班子内部制度健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总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领导水平

30分)

1、能够协调各方、科学决策,善于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把握各种利益关系;2、全年工作思路清晰,主动谋划,大胆创新,敢于担当,破解难题,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3、党委(党组)会议民主气氛好,议事规则科学合理,落实严格;4、主要领导民主作风好,班子成员带头维护团结,表率作用好。

干部队伍建设

30分)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关作用,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干部选拔工作质量好;2、制定出台“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围绕“三项机制”选拔任用干部;3、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情况;5.严格执行科级干部任职预审备案制度。

2016年度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全面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机关基层党的组织,进一步理顺党建工作机制体制,按要求换届选举;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延安精神教育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基层基础;改进机关作风,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组织建设(30分)

1、班子不健全扣3分;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副书记扣2分;3、未按时换届改选扣2分;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扣1分;5、未制定上报党员培养发展计划的扣1分、不按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的扣1分;6、无活动阵地扣0.5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总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理论学习(25分)

1、“六有标准”缺一项扣1分;2、未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扣1分;3、未编制和统一购发“系列讲话”等理论书籍扣1分;4、未进行理论学习安排和坚持集中学习扣2分。

制度落实(25分)

1、有一项制度不落实扣2分,每少一次扣1分;2、记录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作风建设(20分)

1、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未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扣1分;2、对违纪违法案件不及时上报的扣1分;不按规定配合纪检部门查处的扣1分;3、未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扣1分;4、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一般和较差的分别扣1-2分。

 

2016年度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我市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抓好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理论宣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

20分)

1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3、每年终向市委宣传部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履职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词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意识形态

阵地管理

10分)

1、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2、严格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审批。

舆论引导

18分)

1、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及时发声;2、加强正面宣传,加大对榆林正能量的宣传报道;3、加强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构筑、传播榆林新形象。

中心组学习及政策理论宣讲

20分)

1、科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2对中心组学习进行旁听督查;

3、围绕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决策部署,开展政策理论宣讲;4、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2分)

1、培养陪树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精神文明建设

20分)

1、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2、深入开展“厚德榆林”实践活动;3、推进诚信榆林建设;4、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5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16年度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三项机制”贯彻落实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形成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鲜明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学习宣传

12分)

1、安排部署文件;2、学习会议记录、讨论记录、领导宣讲稿件;3、署名文章、媒体解读、通讯报道;4、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创造浓厚氛围;5、树立典型,广泛宣传推广。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本组名额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出台配套文件

22分)

1、出台实施办法;2、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对接考核

30分)

市直各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依据“三项机制”,修订本单位内部考核、考评规定。

 

实践运用

36分)

1、“鼓励激励”运用情况;2、“容错纠错”运用情况;3、“能上能下”运用情况。

创新工作

10分)

加分项目:在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工作当中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经验的,可酌情给分。

2016年度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管委会统战工作考核指标评价标准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党都要做统战工作的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全市统战部长暨对台工作会议精神。

40分)

1、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4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重要讲话;2、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及时学习贯彻全市统战部长暨对台工作会议精神。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名次按顺序排列。

优秀:只能占总单位数的35%,分值为100-90分;

良好:分值为89-70分;

一般:分值为69-60分;

较差:分值为60分以下。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办法》。

30分)

1、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2党外干部使用和储备情况。

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认真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0分)

1市政府各部门与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落实情况;2、市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调查研究情况;3、支持党外人大代表、党外政协委员和党外干部履职情况。


附件3

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统计汇总任务分解表

主要负责单位

统计汇总内容

市委办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市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

市委组织部

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市委宣传部

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

市委政法委

新开工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完成综治及平安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市发改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振兴南部资金/产业园区年度任务/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重大项目

市教育局

15年免费教育达标率

市科技局

R&D支出占GDP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专利申请/授权

市财政局

地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投资/精准扶贫投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政府债务率

市人社局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市国土资源局

移民搬迁

市环保局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地表水标准/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任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市住建局

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套数/分配入住套数/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县城污水处理率/去库存

市水务局

用水总量控制

市林业局

营造林面积

市商务局

外贸进出口总额

市文广局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抽查合格率

市农业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市统计局

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粮食总产量/城镇化率/两个收入/文化产业增加值/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市建规局

美丽乡村建设

市能源局

去产能

市招商局

精准招商

市质监局

品牌建设

市扶贫办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驻村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成效达到A级/脱贫人数

市金融办

防范金融风险,有效化解不良贷款,年度不良贷款率/非法集资案件发案数量,案件挽损率

市创文办

深入开展“五大文明”创建活动和“厚德榆林”实践活动/推进诚信榆林、志愿服务制度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

市创建办

创建工作

县区考核组

特色工作

 附件4

市级部门和市属重点企业2016年度考核分类

党委部门 I9个):纪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委政研室、市档案局、榆林日报社、市决咨办

党委部门II9个):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编办、市委老干局、市直工委、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室、市接待办

群团部门(9个):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残联、市计生协会

经济管理部门I10个):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招商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

经济管理部门II10个):市建规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供销社、市手工联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社会管理部门I10个): 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宗教局、市创建办、市扶贫办

社会管理部门II9个):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旅游外事局、市体育局、市地方志办、市人防办、市盐务局

执法监督部门(10个):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省驻榆部门(13个):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检验检疫局、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电局、人民银行榆林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国电榆林供电公司、榆阳机场、国家统计局榆林调查队、市职业技术学院

市属重点企业(5个):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榆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榆林能源化工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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