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4468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发布日期 | 2017-08-30 16:10 |
| 公文时效 | 主题分类 | ||
| 名称 | 绥德县重点项目进展 | ||
一、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2017年全县计划安排重点项目128个,总投资254.2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0.71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9个,总投资26.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75亿元;新开工项目68个,总投资87.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0.96亿元;前期项目41个,总投资140.22亿元。
截止8月30日,全县87个新续建项目中,镁合金产业园项目、三峡新能源绥德张家峰一期50MW风电项目等52个项目已开(复)工,开工率为59.8%(其中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美丽乡村道路绿化工程、2016年度抗旱应急工程、林业产业脱贫工程、沿黄通道绿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绥德县沿黄公路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县救助管理站及救灾物资储备库及名州镇日间照料中心、银川门修复工程、特高压输变电线路工程、天眼工程、五里店大桥工程、司法局业务大楼、路家洼至井焉四级公路14个项目已完工)。35个项目尚未开(复)工。
已开工项目共计完成年度投资23.24亿元,占全年60.71亿元任务的38.28%。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期的情况来看,项目仍存在开工率不高、进展不平衡、完成投资不理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艰巨。
一是因7.26特大洪灾影响,有些项目无法如期开工。特别是对全县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一些文化、教育以及一些雨季影响较大的项目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一些已开工的项目,受洪灾影响,项目进度缓慢,无法按原定计划顺利完工,完成投资率不高。
二是部分项目责任单位推进项目的力度不够。有些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协调对接的不够好,项目推进中遇到问题不主动寻求解决措施,项目协调推进难以形成合力,存在推、拖、靠的问题。
三是部分项目单位对报送项目进展情况仍然存在。未开工的项目不跟进报送内容、存在问题。报送数据既不与单位负责人沟通又不核实数据与项目督查情况有极大的误差。不能如实的反应项目情况。
三、几点建议
重点项目能否如期完工,直接影响着我县追赶超越任务以及完成年度固投任务目标,抓紧抓好项目工作是关键所在,为此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项目包抓领导要积极协调,协助项目责任单位消除洪灾影响,制定切实有效的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将7月26日到目前延误的工期尽快赶上来,让项目能按原定的计划如期完工 。
第二,近期开展一次项目调整会,调整一些项目,将受洪灾影响以及古贤水库影响的一些项目进行调整保证既不影响整体项目的平衡又能兼顾个体项目的实施。凡是受到洪灾与古贤水库影响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要抓紧做好项目的可研报告、土地预审、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为项目变更创造条件。受影响已开工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要补充完善好各方面手续,积极对接,保证项目如期完工。
第三,做好9月份项目观摩会的准备工作将市级重点项目作为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在重点项目方面的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尽快完善好这些项目各个方面的工作,必须保证这次观摩会顺利完成。
第四,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重点项目的管理工作。责任单位落实的报送人员要实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每周报送数据要按照发改局报送要求统计后并经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进度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