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4457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08:14 |
| 公文时效 | 主题分类 | ||
| 名称 | 绥德县7.26特大洪涝灾害 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 ||
绥德县7.26特大洪涝灾害
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报审稿)
绥德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东南部,全县辖15镇1中心,339个行政村,总面积1853平方公里,总人口36万人,其中。绥德县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降水量486毫米,7、8、9三个月约占年降水量的60%。干旱、暴雨和大风是主要气象灾害。境内地表水系属黄河水系,流经一级河流有黄河,二级河流有无定河、四级河流有大理河、淮宁河,五级河流有义合河,全县五级以下河流共有483条。绥德县城地处无定河与大理河交汇处,主城区主要分布在沿河两岸的川台地上,县城居住总人口15万以上。县城上游无定河流经7县(区),流域面积达23422平方公里;大理河流经4县(区),流域面积达3906平方公里。遇到强降雨,极易受上游山洪威胁。
一、受灾及抢险救灾情况
(一)受灾情况
7月25日23时至26日8时,绥德县境内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出现特大暴雨,降雨量在37.1毫米到247.3毫米之间,降雨量最高点出现在四十里铺镇,最大降雨区域9小时连续降雨量超过全年降雨量的一半。由于绥德县城地处无定河和大理河交汇处,加之上游子洲、米脂、横山等县区大面积持续强降雨,导致绥德境内无定河和大理河水位暴涨,大理河洪峰流量超过3160立方米/秒,已超过保证流量1810立方米/秒,无定河洪峰流量达到1600立方米/秒,这是绥德境内有水文记录以来最大洪水。
据不完全统计,在7.26特大洪灾中,全县16.28万人受灾,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3.32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损失16.15亿元、公共服务设施损失2.45亿元、家庭财产损失16.21亿元、农业损失3.15亿元、地质灾害损失3.04亿元、工矿企业损失2.32亿元。全县15个镇1中心均不同程度受灾,无定河、大理河流经的城区2个镇受灾尤为严重。5个城市饮用水源井被淹,城区供水管线大面积淤堵;通讯设施受损严重,城区70%的通讯信号中断;县城体育场、文化馆、剧院和47所学校、38所医疗卫生机构、20个机关单位受损;县城4300米供气主管道被毁;全县受损商铺门市3712间,受损车辆2023辆。国道受损11.6公里、省道20公里,县镇公路冲毁8条,冲毁路基123公里、路面72公里,通村公路断路66条,受损550公里、生产道路受损4919.9公里、桥梁153座、涵洞265座;供电干线40579米、10个供电所1个服务点、17条高压线路受损严重,1条35KV线路、14条10KV线路、1330台配变停运;淤泥坝受损780座,排洪渠道受损103621米、灌溉渠道受损143处;房屋倒塌117户268间,严重损毁房屋589户1779间,一般受损1281户2606间;农业受损面积6.71万亩,大棚受损1879座,各类养殖场受损713个,死亡各类牲畜、禽类39451头(只);物流园区镁合金项目、天宁制药厂等104家工矿企业受损。
(二)救灾情况
面对灾情,县防汛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成立绥德县抗洪救灾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新闻宣传组、治安救援组、社会救援组、基础设施保障组、卫生救援和防疫组、物资保障组、统计协调组和乡镇救援组等10个工作组,以及16名县级领导分别包抓全县15镇1中心到基层一线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成立了由县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文化路、城东、张家砭薛家畔、西山路、城区主干道,以及安全、防疫等7个前线指挥部,集中人力、物力加快对17个受灾严重的区域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特别是洪灾发生后,省委娄勤俭书记、胡和平省长连续作出重要批示,并委派毛万春副书记、冯新柱副省长第一时间来绥德抗洪一线指导工作。市委戴征社书记4次、市政府尉俊东市长2次来绥德抢险救灾第一线视察指导,并委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凯盈同志现场指导工作。7月29日13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减灾中心副主任俸锡金同志带工作组来绥德指导救灾工作。省市各级多个部门及地电公司、通讯公司、神华神东集团、陕西九建等企业有关领导陆续赶来参与或支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兄弟市县也纷纷发来慰问信,表示深切关怀和慰问。8月18日,省委娄勤俭书记、胡和平省长到绥德实地视察指导受灾情况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中省市的坚强领导,以及各级的大力支持和援助,为全县夺取抢险救灾阶段性胜利增添了巨大力量。
一是强化灾民安置。县防指及时在城区实验中学、绥德中学、绥德一中、合龙山设立了4个临时安置点,并组织民政、团委、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和志愿者队伍全力做好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同时,在城区设立了100多个临时救助点和15个居民供水点。累计安置受灾群众5100人,共发放各类救灾物资达52.37万件,折合人民币约1008.85万元,救灾人数达2万余人次,保障了广大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是强化设施抢修。七个前线指挥部统筹调度、日夜奋战,全面加快“七通”抢修恢复进度。供水方面。水务局出动86人,对供水网络抢修,清理、修复主管网检修井5个,目前,供水入户率达85%,日供水8000吨,在8月31日前实现全城供水。同时,设立了9个临时供水点,紧急启动备用水源和管网,日供水90吨;供电方面。电力部门派出检修队13支705人,出动大型工程车辆8台、生产抢修车辆30台、水泵9台、发电机6台。目前,全县19条电力线路抢修已全部恢复,新建高压电路约1400米,城区用户恢复供电达95%,在8月31日前全部恢复正常;道路方面。共调动挖掘机、装载机、拉土车等各类机械500辆,动用泥浆泵和抽水机130台、发电机65台,对城区主要干道、张家砭社区、薛家畔社区、惠民小区、绥德师范学校、体培中心(体育场)、电视台、剧院等重点受灾区域进行积水和淤泥清除,清除率达90%,在8月3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供气方面。天然气公司派出抢修人员57名,出动各类专业车辆11辆,对城区供气管网进行检修。目前,正在修复损毁的供气中压管道,并对22500户已恢复供气居民进行安全检查,供气恢复率为75%,在8月31日前全部恢复供气;通讯方面。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共计出动153人,全力加快全县通讯设施抢修。目前,除了零星基站、光缆受损未完全修复外,其余15镇1中心和老城区通讯均已恢复,通讯恢复率达98%,在8月20日前全部恢复正常;广电网络。派出90名工作人员,出动60余车次,抢修网络线路。目前,城区已抢修开通13060余户,广电网络恢复率达82%,在8月31日前全部开通;污水排水管网方面。组建6支专业队伍,加快对城市地下排污管网疏通。目前,已疏通地下排污管道4000多米,疏通率达50%,在8月31日前管道恢复完成90%,在10月31日前全部恢复,11月15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由省环保集团支援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先后投入使用,力争启动污水厂二期工程。
三是强化卫生防疫。全县设立市一院、县医院、县中医院等3所定点救治医院,成立3支共90人的医疗救护队,累计诊疗受灾群众3733人次,收治接诊781名受灾群众,轻伤722人,中度伤47人,重伤12人;成立由52名省市专家和278名县级卫生医疗工作人员、志愿者组成的14个消毒消杀工作队,累计消杀面积约420.16万平方米;出动车辆60余次,监督员300余人次,共采集、化验各类水样205份,其中合格89份,经过处理合格26份,不合格64份,正在化验26份;共对农村17口水井进行了消毒处理;组织防疫人员掩埋处理动物尸体13696头(只)。目前,全县未发生1起疾病传染病例。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本次特大洪灾使我县城乡基础设施遭受重创,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洪灾过后,城市重灾区和低洼地段内涝和淤积严重,沿街商铺、地下商场和停车场大部被淹。预计县城受灾区域淤泥总量达140万方以上,积水总量达80万方以上,无定河、大理河主河道淤泥淤积量300万方以上,城市清淤工程量极大。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大部分堵塞和损毁,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基本报废。桥梁和主街道路面损毁严重。这反映出我县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滞后、城市纳水与排洪能力不足、河道生态保护与治理滞后等建设“短板”,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全县上下要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系统谋划,统一部署、分工负责,保障应急、着眼长远,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规划水毁城市和乡村灾后重建,确保按时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并长远谋划补齐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生态建设短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重建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把恢复受灾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作为恢复重建工作的首要任务,优先恢复重建与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影响度汛安全的水利基础设施。2.坚持轻重缓急的原则。紧盯受灾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紧扣大灾中暴露的“短板”和发现的重大问题,统筹安排、提早谋划,立足应急、着眼长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统筹做好恢复重建和拉长补短工作,加快谋划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社会民生项目。3.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落实县镇政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中省市投资,广泛动员群众自力更生,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广泛调动干部群众、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4.重建与恢复相结合的原则。这次受灾的基础设施和房屋,能够恢复的尽快进行维修恢复、尽快投入使用,无法恢复和防灾标准过低的要尽快进行规划设计,组织开展重建工作。新建工作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一步到位。5.充分考虑防灾避灾的原则。恢复重建工作要始终把防灾避灾放在第一位,通过恢复重建工作,确保防灾避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6.整合项目综合考虑的原则。重建工作要把受灾房屋的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统筹规划,把灾后恢复重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建立全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综合考虑、统筹推进。
(三)重建目标
1.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对道路、桥梁、排水、排污、供气、电力、通讯、城市管廊和城市低洼地带的应急泄洪设施进行重新规划建设,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2.在保持原有城市文化特色风貌的基础上,对城市整体风貌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使城市风貌更加优美;3.要抓紧、抓好损毁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坚持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修复,居住、绿化、美化、亮化统筹考虑,使人居环境更加宜居;4.多措并举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对城乡地质灾害进行全面治理,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近期(10月31日前),实施各类应急抢险项目23个,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7381万元。(1)落实受灾严重、无法居住群众的过渡性安置措施。(2)清理淤泥和排除积水,城市清淤工作8月中旬基本完成,同时对河道进行初步清理,防汛部门要做好防汛预案。(3)抢修抢通道路、通讯、供电、供水、排水、排污、供气和广电网络。(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疾病传染病例。(5)供暖设施能够满足群众过冬需要,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中期(2018年底前),实施各类恢复完善项目27个,计划完成年度投资415319万元。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受灾群众全部安置到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公共服务达到或高于灾前水平,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
远期(至2020年),实施各类巩固提高项目23个,计划完成投资335171万元。科学规划灾后重建方案,谋划补齐城市供水、纳排水、河道和库坝生态保护和治理等基础设施短板,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多措并举,采取清淤、分洪、增加比降、加固和加高提防,拓宽河道行洪区,尽一切可能提高城市防洪标准,遵从自然规律,还路于水,同时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治理。新建城市内涝应急抽排、泄洪设施,对城市排水系统、排污系统、城市综合管廊、城乡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高水平规划。把灾后恢复重建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统筹推进损毁房屋修复、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重点任务
1.保障灾区群众恢复正常生活
继续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加强衣被、药品、方便食品等应急生活物资调度和储备,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方式,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需要。稳定灾区市场物价,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灾后饮用水、食品安全监管,全方位开展防疫和消毒工作,防止发生灾后传染病传播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信心。全力排查地质灾害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责任单位:民政局、工商局、物价局、食药监局、卫计局、国土局)
2.全力抓好生产恢复工作
抓好农业恢复生产,短期内做好水毁农田修复,并利用今年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机遇,全面恢复受损农田基础设施。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加快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优化服务管理,帮助受灾的养殖场、合作社、温室大棚、农业园区等恢复重建,全力抓好中小企业和商贸流通行业的恢复重建。(责任单位:农业局、工业商贸局、中小企业局等)
3.快速推进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1)市政基础设施。加快中心城区损毁设施的恢复建设,9月底完成市政道路修复工程。尽快完成城市受损绿化、护栏、桥梁等各类设施修复,力争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网恢复工程,并确保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抓好重灾区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和危房排查改造,对洪灾、地质灾害中房屋倒塌、损毁的,纳入重建规划,迅速建设。在充分尊重意愿的基础上,鼓励支持自建住房,对有迁移意愿的,实行补贴迁移;对需整村或连片重建的,结合相关政策,实行统规统建。对城市倒塌房屋住户,综合运用租建结合、发放住房补贴等安置方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有房居住。
对城市供排水系统、排污系统、排洪沟、供气管网、光缆线路等地下基础设施进行一揽子规划设计。(责任单位:住建局、国土局、城市管理局、广电、移动、联通、电信等相关单位)
(2)交通基础设施。按照先通后畅原则,加快推进灾毁公路抢通修复,有效完善抗灾防毁设施,增强公路抵御灾害能力。有序完成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修复工程,全面完成路面和桥梁重建工程,确保灾区交通尽快恢复正常。(责任单位:交通局、相关镇)
(3)水利基础设施。坚持应急和长远相结合,加紧修复受灾城乡供水、排水等损毁基础设施;同时,针对汛期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加强大中小型水利工程整治、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河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面提升城乡防汛抗洪和减灾救灾能力。长远谋划县城供水问题,尽快确定解决方案。尽快启动无定河、大理河清淤工程、防洪治理工程。抓紧实施一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抓紧统计本次垮塌库坝、病险库坝和灌溉设施损毁情况,及时上报中省市争取水毁水利设施投资。(责任单位:水务局、城管局等相关单位)
(4)电力、供气、通讯设施。做好浸水电力设备、供气设施抢修和安全隐患排查,优先保障民生和防汛设施供电、供气。进一步优化电网规划设计,提升电网建设改造标准,确保线路安全稳定运行。优化受灾区域基础通讯网络布局,尽快完成受灾区域受灾通讯设施的加固、替代和重建工作,保障受灾区域正常通信和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工贸局、文广局、电力局、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公司等相关单位)
(5)公共服务设施。加快绥师、县一中等受灾学校排危修复工作,通过就近分流,调整布局、借用校舍等方式,确保秋季正常开学,不让一名学生因灾辍学。强化灾后重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管理和预测预警,加快市一院、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卫生服务设施修复重建。补充配置因灾受损的医疗卫生设备,充实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队伍。修复重建受损的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文化广场、群众健身设施、旅游景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修复受损的广播电视台、张家砭政府、工商税务所等的办公业务用房及社区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育局、卫计局、文广局、旅游局、粮食局、供销联社、工商局、税务局、有关镇等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上成立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灾后重建工作的政策和方案,研究决定灾后重建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审定灾后重建工作的各类方案和规划,决定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统筹解决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问题。县政府要根据领导小组制定的政策和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的安排,尽快编制本部门具体推进方案,列出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加快推进实施。部门和乡镇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并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做好规划、可研、初设等相关工作,项目一旦具备实施条件,汇报领导小组后确定实施。
(二)项目支撑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艰巨,投资量大。谋划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建立全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分批次、分年度组织实施。本方案梳理打包了恢复重建项目73个,总投资82.79亿元。项目类型主要涉及:水务、环保、桥梁、道路、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地质灾害治理、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重建等方面。要积极探索PPP模式,凡确定为PPP模式的项目,按照PPP项目操作流程专题研究,以PPP项目确定的分工为准。
(三)资金筹措
各有关部门、乡镇要认真梳理排查,尽快申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积极争取中省市各类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加强与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衔接。县上对2017年的重点项目、脱贫攻坚项目做适当调整,整合项目,统筹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领域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灾地方的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救灾保险政策。用好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物资,对各类救灾资金,要即到即转、即拨即用。(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
(四)政策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抢险救灾的要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流程,同时要积极协调对接灾后恢复重建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政策,收费减免政策,就业扶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等,千方百计为灾后恢复重建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政法委、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金融办等相关单位)
(五)夯实责任
全面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根据灾后重建重点项目,制定项目包抓方案,确定县级包抓领导、项目责任单位。县级包抓领导负责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项目推进和环境保障工作,帮助解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招投标、项目实施等全部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项目建设考核制度,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跟踪、协调、服务、调度,以及项目的监管、考核和通报,及时掌握和发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发改局、考核办、各项目责任单位)
附表:
1.绥德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应急抢险)
2.绥德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恢复完善)
3.绥德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巩固提高)
4.绥德县灾后重建支持性政策清单
绥德县发展改革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