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慕晓玲主持召开绥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开元、慕探建、朱华、陈志毅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副县长毛晔和县法院、检察院、财政、审计、监察、国税、地税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绥德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审查批准了绥德县2017年财政调整预算,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办法的决定》、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及有关事项、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接受了梁海军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辞呈。
慕晓玲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本次会议作出的决定,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
就即将召开的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她指出,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召开,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全面总结和检验,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认识统一起来,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各负其责,抓好人代会各项筹备工作的落实,确保大会筹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高质量准备好相关的工作报告,务实客观地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反映问题;在工作措施上,要突出更好地发挥工作职能和依法推进工作,增强工作措施的操作性。要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权力的积极性,精心组织代表围绕全县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审议,提高意见、建议的质量,修改完善好各项报告。要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和服务,营造民主和谐的议事氛围,严明纪律,节俭办会,树立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