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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督查汇总表
发布时间:2017-10-24 15: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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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单位
提案编号 建议标题 交办事项进展情况
城管局 14 关于步行街后店前摆占道经营问题的建议 实行划线管理(已解决)
28 1.关于对火车站出租车、私家车科学管理的建议。
2.关于火车站站前广场管理的建议(送阅件2017年第一期)
1.因火车站下方地面为裸土地,无法划设停车位,只能在高峰期,以人为主,实施管理。2.由城市管理局牵头,成立火车站广场综合执法队进行管理。
35 关于拆除县城内人行道上私设的车锁和围挡设施的建议 已拆除560个左右的围挡设施。
41 关于清理城区街道商户私设地锁的建议
38 关于取缔实验小学门口摊点的建议 已取缔
53 关于清理华林摩尔城门前消防通道保持安全通畅的建议 将小摊点挪至路牙子上,再实行划线管理。
54 关于启用三十里铺大道两个公厕和沿线路灯的建议 三十里铺大道公厕手续正在交接,路灯已启用。
22 关于农村环境整治的几点建议 召开了专题会议,由各镇配合并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分4组到各村进行摸底、考察、调研具体整治方案。
交警
大队
13 关于解决210国道四十铺镇谢家沟村至二十里铺高速出口间设立区间测速的建议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申请资金、上报审批阶段中,一旦审批成功,资金到位,将安装区间测速。
15 关于加强对城区主干道红绿灯和公交车停靠点的管控建议 交警大队秩序股民警进行现场调研察看,确系影响交通。已建议:政府和交通局撤销广播电视台门口和县医院门前公交站点,确保车辆通行畅通,提高通行率。
18 关于在出城测速点加装最高限速里程标识牌的建议 目前正在按照公安部统一标准进行制作,将尽快安装。
43 关于加强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等无牌车辆交通违法管理的建议 正在开展为期100天的城区交通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车严重违法载人行为,已查扣、折蓬处理电动车109辆,行政拘留6人,起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教育局 8 关于编撰我县民间文化校本教材的建议 绥德县教育局正着手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地方课程教材编写,挖掘资源,组织评审,力争完成一套系统的能全面反映绥德民间文化的县级层面教材,供学生学习,让学生了解民间文化,喜爱民间文化,保护民间文化。
9 关于我县职教中心开办秧歌、唢呐、石雕、民歌、剪纸专业的建议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努力开展专业。
23 关于在中小学中开展文明用语的建议 一是开展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其中包括礼仪之星、孝敬之星等);二是开展系列读书活动,通过读书让广大青少年加强自身修养,做文明少年;三是广泛开展言行文明方面的专题班队会,教育学生做儒雅少年。
24 关于取缔各中小学校园内小卖部的建议 已取缔
25 关于编写全县中小学校本教材的建议 正着手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地方课程教材编写,力争完成一套系统的能全面反映绥德“五乡文化”和旅游文化资源的的教材,供学生学习。
31 关于结合“传统五乡”开展学校社团活动的建议 现有近20所学校开展的社团与“五乡”有关,五乡中剪纸课程开的最多,秧歌参与人数最多,民歌也深受学生喜爱,但石雕和唢呐开展不足。教育局正在制定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让“五乡”教育落地生根。
32 关于加强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建议 1、进行法制教育报告会,邀请派出所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教育报告会,全体学生参加。2、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课第一周思想品德教师对学生进行了一节专门的普法教育课,各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进行了入班听课检查,每班一节普法教育课开展正常。 3、组织法制教育主题班会。4、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各校政教处印制了法制教育宣传页,向各班级学生发放。
37 关于解决特殊教育实际办学困难的建议 1、加大宣传,坚持以法治教。2、认真落实特殊教育经费。3、全面加强师资建设工作。4、加强残疾少年儿童的台账管理。对残疾少年儿童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台账,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对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5、重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50余万元,购置语言训练、感统训练心理康复等设施,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48 1.关于将继承和延续传统文化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建议。2.建议加强对传统手工艺专业人才培养(送阅件2017年第一期) 教育局高度重视“三个一”工程的建设,要求各学校在社团组建时重视绥德地方文化的培养,教育系统已组建了教师民歌合唱团,培养一批传统文化骨干传承人、教育人。各学校大力开展地方传统文化的教育,现有近20所学校开展的社团活动与绥德传统文化中的“五乡文化”有关。
民政局 7 关于重视和支持心智障碍青少年服务工作的建议 正在调研、摸底、制定相关方案。
27 1.关于解决绥德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活动场所的建议2.关于建议规划修建基督教堂的建议(送阅件2017年第一期) 正在与基督教负责人协商在全县范围内选择场地。
33 关于建立和规范社区青年志愿者团队的建议 当前我县已成立了志愿者爱心公益协会等慈善组织。下一步民政局作为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引导,指导成立社区青年志愿者协会,规范其发展。
水务局 20 关于维修自来水储水塔站的建议 城区自来水水塔维修改造工程已被列入2016年度管网改造项目中。目前,省市计划已下达,资金未全部到位,计划近期启动该项目招标工作并实施。
住建局 6 关于打造绥德地方特色小吃及民俗文化旅游街区的建议 目前,名州文化旅游街区建设工程中已包括了特色小吃一条街和民俗文化旅游项目,下一步重点做好开发利用工作。
10 关于建设绥德文旅大厦的建议 文旅大厦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原职工医院旧址,原建筑现已拆除,正在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建设方与龙湾村存在矛盾纠纷,待纠纷解决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规划、建设相关手续。
21 1.关于解决城区公共停车位不足问题的几点建议2.关于城区停车场管理的建议(送阅件2017年第一期) 目前,城区可停车的路段已全部规划了停车位,现有停车场地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优化,确保了有效利用。规划审批方面,依据《绥德县县城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停车设施,停车难的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公共停车设施由权属单位或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收取管理费工作应由承担管理职责的部门或单位实施。住建局将按照职能分工,在项目规划、审批、验收过程中,对停车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保障公共停车设施收费管理工作顺利落实。
36 关于给北门湾居民修建下水道的建议 将与街区办对接,尽快落实改造方案。
52 1.关于对绥德城区市政消防栓严重短缺的建议2.关于加强城区街道消防栓建设的建议(送阅件2017年第一期) 《绥德县县城总体规划》中,已对城区消防设施的分布、间距等作了规划,住建局将在城市道路建设、改造项目规划审批中,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建设消防设施
文广局 12 关于打造蕲王韩世忠故里纸房沟村历史文化旅游村的建议 正在开展前期调研等相关工作。
19 关于严格管理未成年人进出经营性网吧的建议 一是日常巡查抓源头。对重点巡查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巡查对象,在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与信用分级监管系统中对网吧的监管等级等指标进行重新设置,加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抽查概率,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重点监管,确保网吧市场不出问题。二是法规宣传做先导。通过行业协会、每年网吧的法律法规培训会以及12318全国文化市场宣传日活动等时机,对广大网吧经营业主进行守法文明经营的宣传教育。三是严管重罚见实效。制定了“三条高压线”,即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迁就。四是社会监督堵漏洞。充分利用绥德文化执法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加强对网吧守法经营的宣传,公布行政处罚程序;在微信平台增设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曝光台,定期对违规经营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处罚情况向社会公示。同时向社会公布12318和0912-5712318举报电话,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网吧监督。
26 关于拓宽“绥德新闻”视频节目收视渠道的建议 一是陕西广电网络公司绥德分公司绥德电视用户目前有28752户家庭可以收看绥德新闻,包括数子电视用户和高清互动点播电视用户,同时该公司光缆线路已经辐射到全县各镇,部分农村用户也可以收看到绥德新闻。二是近年来我县电视台将绥德新闻传输到365bet线上娱乐网,365bet线上娱乐网也有手机版,实现互联网用户和手机上都可以收看绥德新闻。同时电视台将绥德新闻在绥德电台上播出,绥德广大听众也可以通过105.2兆赫频段收听绥德新闻。三是今年我县将开通城内无线播出16套免费节目,包括12套中央台节目,2套省台节目,市台和县台各一套。届时广大绥德用户将免费收看到16套节目(包括绥德新闻)。四是电视台正在筹划开通绥德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平台,让更多群众通过微信这一新媒体渠道关注到绥德新闻。
文广局 30 1.关于繁荣我县广播电台事业的建议2.关于加大引进新闻传播人才的力度的建议(送阅件2017年第一期) 1.文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老旧设备逐步进行淘汰换代,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调整现有栏目和播出时段,不断提升节目质量。2.文广局一直致力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挖掘,尤其播音专业的人才更为紧缺,播音专业毕业生大多被中、省媒体录用,市、县级只能从一些普通话标准程度高并热爱播音主持工作的人选中进行各种短期培训择优选用。
34 关于维护蒙恬公园绿化和亮化设施的建议 “蒙恬公园及蒙恬墓修复保护工程”是文广局2017年的前期重点项目工程,现正在进行前期可研报告。目前公园管理的主体单位是城管局和园林站,文广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公园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50 关于对我县剪纸非遗文化事业传承、保护和发展的建议(提案50号、59号) 一是组织了两次非遗传承人培训,二是对国家级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三是让剪纸非物质文化进校园 (绥德中学,田庄小学)。
60 关于加强我县网络环境监管的建议 除了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外,文广局更加重视监督管理,要求每一个网吧在门口显眼位置挂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志,同时在网吧标示“12318”和0912-5712318举报受理电话,确保做到每一个举报线索都能快速及时受理,同时给每一个网吧都发有上网登记册,要求网吧详细记录上网消费者有关信息,严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尤其是对违规接纳未成人进入的营业性网吧,将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法则的最高限度进行处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发改局 3 关于拟建绥德县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议 发改局计划对项目选址、方案设计等方面与多部门进行深入论证。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规划标准,积极协调住建局、食药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筹划工作,力争将该项目早日列入建设计划,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 4 关于几种社会养老待遇年检工作的建议 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成立联合年检组,以政府发文,规定时间,统一下乡为村民年检。
食药局 5 关于对我县旅游景点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治理的建议 1.对地方小吃店进行了检查,要求其店内干净卫生,购买食品、食品原料要索票索证,餐具要清洗消毒。对裴家峁的7家无证小餐饮店责令其停业,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现7家小餐饮店都已取得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2.要求食品摊贩加工经营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3.要求旅游景点和校园周边餐饮店和小摊贩必须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要求旅游景点和校园周边餐饮店和小摊贩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要求旅游景点和校园周边的餐饮店和食品摊贩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销售的亭、棚、车、台以及密闭的废弃物收集设施,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当具有防雨、防尘、防蝇等设施。
6.要求餐饮店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患有国务院卫生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要求必须在城市管理局确定的经营地点和经营时间从事经营活动,并且要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残联 49 1.关于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的建议2.关于加强我县残疾人康复治疗机构人才培养和教育(送阅件2017年第一期) 1.县委、县政府就关于享受各类政策补贴人员集中进行年检,作了统一安排,由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和单位对享受政策补贴的各类人员年检工作进行整合改革,简政放权,统一时间、集中年检、方便群众、简约成本,年检时间确定为每年的8月1日至9月20日,以镇为单位集中进行年检,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实行包镇责任制,督促所包镇按时完成年检工作。2.关于陕北爱心树特殊孩子服务中心提出的有关提供活动场地、配备专职教师、活动经费和支持性就业的提案残联将积极争取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的帮助,以提高该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
安监局 51 关于设立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建议 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安监局已向县政府提交了设立150万元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议案,以此来缓解安全生产的巨大压力,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金融办 56 关于成立绥德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议 及时进行前期调研工作,安排人员赴市内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公司学习经验,下一步将就筹备成立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公司与县财政和国有办等部门进行座谈。                               
公安局 40 关于加大对吸毒人员打击力度的建议 今年以来,公安局结合社会治安认真开展了“秦盾砺剑”、“全省公安机关铁腕禁毒风暴年”行动等专项行动,集中收戒一批吸毒人员,不定期的对零星贩毒人员进行打击,网上追逃,轮流蹲点守侯,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6起,强制隔离戒毒75人。公安局把禁毒工作作为全局的重中之重来抓,每年至少要开展4到5吸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专项行动,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各派出所和城区四个检查站对进城出城的七类重点人员进行见面排查,实行“逢嫌必检”,将吸毒检测纳入所在有违法犯罪人员的基础采集流程,对采取强制措施的所在犯罪嫌疑人都要进行涉毒尿检工作,最大限度地将吸毒人员排查出来,录入系统,依法处置,力争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的工作目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强制戒毒等措施进行教育管理,符合强制戒毒的吸毒人员全部送榆林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集中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关规定,对我县的吸毒人员已按规定录入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的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55 1.关于禁止节日期间燃放孔明灯的建议2.关于加强对烟花爆竹、孔明灯燃放管理的建议(送阅件2017年第一期) 1、应由工商部门对销售孔明灯的小商小贩做好日常宣传和收缴工作,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2、节日期间,建议由政府发布禁放通告。
3、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对节日期间燃放孔明灯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对发生事故适时进行打击处理。
工贸局 29 关于促进支持我县城乡青年电商创业发展的建议  1、对城乡青年进行培训、孵化、创业、奖励。2016-2017年全县共计开展电商人才培训42期,累计培训5400人。通过培训,让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了解电商创业的相关知识,提高青年电商创业的意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吸引更多青年和返乡农民从事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创业。
  2、在各乡镇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为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机会,服务农村。现已建设61个服务站点,为了进一步扩大服务站覆盖范围,我县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启动“村小二”招募工作等一系列措施。
  3、关于将崔家湾镇红薯种植发展成为农民致富产业的建议。现已打造“绥德范?臻陕北”县域品牌,扩大绥德农特产品影响力,把控好货源质量,为青年电商创业提供了良好平台。
交通局 1 关于修建城市快速干道的建议 城市快速干道,已完成工可报告;大理河桥至观云桥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防洪评价。
11 1.关于加强公交车管理提升绥德形象的建议               2.关于公交车运营的建议(送阅件2017年第一期) 正委托物价局进行成本核算。
42 关于恢复或亮化公交站牌的建议 目前已上报县政府研究出台公交站点管理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47 关于完善公共汽车站点指向牌和设置乡村道路岔路口指向牌的建议 公交站牌正提出改建方案,由县政府确定具体实施单位;农村公路道口指向牌正在设计,计划今年实施。
57 关于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建议 正在报请县政府补贴,争取连同公交刷卡,一并落实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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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公交车运行线路的建议 年内即将通行的北过境线和准备建设的大理河纵向桥,以及城西快速干道的建设,将对绥德城内交通产生较大影响,结合城东新区、几条大道等要求通行公交车呼声渐高的地区,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规划,待条件成熟时一并进行调整。
国土局 44 关于整治二郎山乱建坟墓的建议 一、根据行业职责,加大宣传力度。二、签订责任书,夯实耕地保护责任。为了加强镇、村级耕地保护责任,根据年度变更数据完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将耕地保护指标任务分解到各镇、村组,提请县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三、部门联动,增强实效。为了加强对乱建坟墓的监管,考虑当地习俗,避免在坟墓建设监管中“只堵不疏”问题,将积极咨询法律顾问,查找相关法律规定,研究乱建坟墓解决办法;积极与名州镇人民政府及民政局对接,探究二郎山乱建坟墓问题。
卫生局 16 关于对镇村两级医疗垃圾的处理建议 已解决
工商局 17 关于取缔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和仿真塑料管制刀具管理的
建议
 4月3日—7日,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为期5天的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23户次;查扣仿真刀具49个;下达责令整改书6份。通过整治,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氛围
白家硷、义合镇政府、艽园便民服务中心 2        关于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建议 成立了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拟定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划暨措施,建立了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初步建成组织网络。
崔家湾镇政府 整合司法、公安、法庭、民政为小组成员。对特殊人员管控落实“四位一体帮教”措施,加大法律禁毒宣传教育,对因吸食毒品造成家庭困难的人员,一方面加强打击力度,一方面给予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予以民政困难救济。
四十铺镇政府 四十铺镇针对政协提案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结合实际,就如何加强社区戒毒工作展开讨论,并召集镇派出所、村内有涉毒人员的村主任、书记,参加县政协委员调研工作。
满堂川镇政府 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组。加强了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切实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措施。根据戒毒康复人员的染毒程度、经历、个人特点、生活和家庭环境做出综合研判,分类建立戒毒康复管理档案,实时登记报到、帮教、检测、解除等执行情况,实行对口管理。
吉镇、薛家河镇政府 工作领导小组对吸毒劳改释放人员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和回访等措施有效防止吸毒人员的再次吸毒,并通过大量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来宣传吸毒的危害。2017年年初到现在以来,吉镇范围内目前没有排查出吸毒人员,薛家河共查处3人,都以采取强戒措施。
中角镇政府 1、对每位涉毒人员确定了监管责任人,实行三方监管制度,分别有镇派出所干警、村干部、家人亲属。2、每周向县政法委汇报一次涉毒人员戒毒管理情况。3、镇司法所和镇综治办与镇派出所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对禁毒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和帮助,予以必要的生活帮助,让其重新恢复正常生活,远离毒品,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