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04月01日 17:45:42 星期三

当前位置

对我县城区消防安全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5-12-17 09:53 作者:延飞 刘婷 来源:绥德县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
恢复窄屏

火灾是人类社会的主要灾害之一,火灾形成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就人口密集区的火灾来讲,造成灾害的主要原因是人为因素,因而城市成为了火灾的高发区和重灾区。就我县来讲,强化县城的消防工作是重中之重,强化消防意识务必引起各级各界和广大市民的高度重视,强化消防措施是职能部门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县城消防安全现状

绥德城建成区面积12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约360万平方米,城内主街道长15.7公里,共有住户34200多户,常住人口12万。

从消防重点单位看:县域内共有消防重点单位216家。消防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蓄供应、销售单位及高层居住建筑。其中公众聚集场所75家,占消防重点单位的3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蓄供应、销售单位29家,占到消防重点单位的13%高层建筑85栋,入住率为58.8%,占到消防重点单位的39%。在这些消防重点单位中,近年来新建的商场、超市、宾馆及加油、加气站的防火意识相对较强,防火设施较为齐全,防范措施也较为严密,火灾隐患相对较少,火灾发生频率较低。相比之下,旧的大型批发市场,如五一商城、步行街,商铺密集、人员众多,内部结构复杂,隐患较多,火灾时有发生。

县城消防重点单位分类统计表

单位类别

数量(家)

公众聚集场所

(共75家)

公共娱乐场所

35

宾馆(饭店)

26

商场(市场)

11

客运车站

1

体育场所、会堂

2

学校、医院、养老院(共11家)

医院

3

学校

7

敬老院

1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

4

国家机关

6

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信枢纽

4

电网经营企业

1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

储蓄供应、销售单位

29

高层居住建筑

85

其他

4

累计统计

216

从近年来实际发生的火灾情况看: 2010年至2015年县内共发生火灾342起,过火面积高达35771.7平方米,造成经济损失1458.35万元。公安消防队伍在火灾中抢救被困人数261人,抢救财产价值4933.4万元。分析近6年来发生的火灾情况,可以得出三个结论:一是随着人们消防意识的增强和消防设施的改善,火灾次数呈下降趋势;二是随着社会财富和商品价值的增加,火灾造成的损失呈上升趋势;三是消防队伍的自身建设和应急能力在不断提升。

县域20102015年火灾情况统计表

年份(年)

火灾数量

过火面积(平方米)

死亡

人数

受伤

人数

经济

损失(万元)

抢救被困人数(人)

抢救财产价值(万元

2010

67

2348.5

0

0

147

37

2616

2011

68

18455.5

0

0

20.54

45

122.6

2012

49

9498.3

0

0

7.24

43

205.7

2013

36

184.6

0

0

39.43

23

92.8

2014

99

2504.8

0

0

286.14

53

275.3

2015

23

2780

0

0

958

60

1621

总计

342

35771.7

0

0

1458.35

261

4933.4

从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看:绥德消防大队属二级消防站,共有现役消防官兵30人,大队现有执勤消防车辆6辆(行政车辆1辆,后勤保障车1辆,水罐消防车3辆,抢险救援车1辆),配有水带、水枪、消防泵等常规器材,以及破拆、救生、防护、照明、堵漏、通信等特种器材装备,城区配有公共消防栓32个。担负辖区1878平方公里,36.5万人口的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反恐处突和社会救助等任务。40年来,绥德消防队先后扑救1400余次火灾,参加社会救援1200余次,救助遇难群众1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约3亿多元。

二、消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我县消防现状而言,在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方面,均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根据我县发生火灾的原因看,火灾发生的最大隐患是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防范意识薄弱,麻痹大意是造成火灾的罪魁祸首。

从普通市民来讲,对火灾隐患的麻痹大意造成火灾发生,大部分市民由于没有经过火灾的切身感受,因此平时没有预防火灾的意识,对电、气、煤可能引发的火灾缺乏足够的认识,安装不规范,预防不到位,补救不及时。有的只注重赚钱,不注意防火,如2014124日,龙湾加油站对面一家物流公司因线路老化引发极易燃烧的彩钢房失火,造成价值20多万元的货物全部被烧毁。有的防盗胜于防火,安装没有逃生出口的防盗窗,一旦火灾发生,人为设置了一道坚固的逃生障碍,无法逃生。也有的认为安装消防设施是一种浪费,对配备消防设施有抵触情绪,当火灾发生时,只能听天由命。

从宏观部门来看,对火灾隐患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本县境内没有大的厂矿企业,因此不会发生大的火灾,对防火工作麻痹大意。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队的事,是隐患单位自己的事,对所管辖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支持配合不够,导致了一些消防重点单位也对火灾隐患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清,即使具备整改能力,也舍不得投入,以应付检查为目的。如龙湾商贸城的消防栓前竟堆放着许多杂物,管理人员竟然都不知道消防栓的位置,认为他们主营建材,火灾不会发生。

2、消防安全知识缺乏

绝大多数群众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够,对基本防火、灭火和逃生技能不掌握,不能识别消防标志,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甚至有的人在火灾发生后不知道如何报警、不知道如何扑救初级火灾和怎样逃生,自防自救能力差。还有的人由于消防知识匮乏,火灾一旦发生,无所适从,因为扑救方法不当不仅没有使火灾扑灭,而且导致火势更大。今年3月份,五一商城208号家纺商店用电炉烧水不慎起火,由于店主人不会使用灭火器,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财产损失达40多万元。

3、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

与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建设相比,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与消防规范化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

一是消防规划落实不到位。在绥德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过程中,有些开发商不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动工、随意改变建筑结构,擅自变更消防设计或随意取消消防设施;有些单位为了赶工期,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批,投入使用前,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这些违规行为致使消防规划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及设置方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疏散出口、疏散通道被封堵挤占等现象。尤其是集贸市场、步行街等地方,消防道路过于狭窄,商铺又占道经营,消防通道堵塞严重。有些小区大门高度不够,旁边商铺林立,如有火灾发生,消防车将不能顺利进入小区内部,消防官兵只能“望火兴叹”,无力施救。

二是消防供水不足。县城的消防水源都是来自城市给水管网,这些管网集生产、生活、消防“三合一”的供水功能于一体。许多给水管道铺设年代久远,管道直径小,水压低,远远不能满足灭火所需的水量和水压。不少高层建筑小区,修建时根本没有考虑消防给水。有的即使按照规定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但因市政给水管道没有相应改造扩大,致使室内消防管道与市政管道无法连接,室内消防设施成为一种摆设。

三是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首先是消防栓数量严重不足。按照国家市政消防栓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20米的规定,在我县城内主街道上,5公里应建消防栓400个。而事实上县城内连同商场、住宅小区内的公用消防栓共有32个,其中19个完全损坏, 11个能出水,但压力不够,仅有2个消防栓可正常使用,这远远不能满足扑救灭火的需求。同样与我县相邻的米脂县,县城主街道长仅约8公里,消防栓就有500个。其次是灭火器材管理和检测不到位。许多消防重点单位虽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但由于不按照要求维修、检测、保养,消防设施已成为摆设。如龙湾商贸城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权责不明,从来没有维修、检测、更换过消防栓和灭火器。

4、消防队装备相对滞后

绥德自古就是交通枢纽,是南六县的中心地带。消防队不仅肩负着我县的防火和灭火救援工作,同时还承担着周边米脂、子洲、清涧、吴堡县的灭火、抢险救援工作。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高层住宅、加油加气站、公众聚集场所不断增加,现在的营房建设和消防装备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

首先,缺少攻坚克难的专用装备。目前绥德消防大队没有一辆高喷消防车、云梯消防车、A类泡沫消防车,远远不能适应扑救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加气、加油站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特殊火灾和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需要。如果这些地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与全市各县区相比较,我县的消防装备是最差的。米脂全县共有23万人,县城内有8万人,年财政收入和我县相当,米脂消防大队属三级消防站,但各类消防车辆一应俱全。

其次,特种防护装备数量不足。现有的个人消防装备,抢险救援器材,部分已经损坏,未能达到11的配备标准。早在1985年建设的营房已经不能满足实际要求,中队车库深度高度不足,无法停放大型消防车辆,远远达不到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的要求。今年市消防支队给我县援助的一辆2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由于没有停放车库,竟被退回。

三、对做好消防工作的建议

消防工作是一项具有经常性、社会性和群众性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全社会成员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1、着眼于“防”,提升群众消防意识

党和国家领导曾明确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高度阐明了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事实表明,火灾不发生则已,一旦发生,轻者劳民伤财重者则会家破人亡!如果这一切是天灾,我们只能惋惜,但如果这是因为人的疏忽大意造成的,我们务必予以高度重视。

首先,各级领导及广大市民都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并重视火灾的巨大危害性,加强消防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把消防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建议县委、县政府将城区消防工作纳入我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工作整体推进。要充分利用绥德广播电视台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高频次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以惨痛的火灾案例作反面警示,以温馨的提示劝诫作正面宣讲,以达到“教育与警示并重”,引起广大群众和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其次,消防部门要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以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安全基本常识,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初起火灾处置方法、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在公共场合的大屏幕上播放消防知识专题片,普及并增加消防安全知识。要在学校、社区、商场等消防重点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让消防安全知识成为广大市民的基本知识技能。

第三,消防、安全及相关部门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巡查制度。抽调专人,登记造册,定期对城区重点消防单位进行逐片、逐户的排查,做到不错漏一间商铺、一个企业,不放过一个隐患点。要以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场、加气加油站、集贸市场、社区、老城区、高层住宅为重点,对违章搭建、侵占消防通道、消防安全出口、消防取水口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因历史原因暂时无法整改的,要逐一制定对策。对违规用气用电用火、消防器材配置不全或过期的,限期整改,以“严防死守”的态度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立足于“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做好城市消防规划。在今后的市政规划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要求进行实施,消防及相关部门要严把消防审核、验收关,提前介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一步到位。要从房屋布局、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着手,认真做好消防规划,坚决制止违章建设。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建立落实责任倒查和过错追究制度,确保规划建设依法进行。

其次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投入。要想方设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从目前存在的问题看,城区市政消防栓的修复、增补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特别是繁华路段、重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应迅速补全配齐市政消防栓等安全设施。尤其在城区道路建设中,消防部门要积极与供水部门协调,按国家要求标准配好消防给水管道,使其正常通水,切不可只顾眼前利益,搞短期行为,而牺牲消防安全。

第三,要强化消防队站建设,配齐配强车辆装备。就目前而言,城市规划及一些高层建筑隐患在短期内是无法彻底解决的,消防大队作为全县消防工作的专门机构,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尽快配备适合处置本县消防现状的消防车辆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同时要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积极进行消防队营房的改造扩建,提升消防队的应急扑救能力,满足消防灭火的实际需求。

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城区、难点也在城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仅依靠消防部门的努力远远不够,做好消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做实、做细这项工作,为绥德居民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政协绥德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