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要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更需要民生的持续改善,这是复兴之路,更是梦想之基。而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则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
近年来,绥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着力落实“四有两责”,按照绥德县委县政府和榆林市食药监局的决策部署,在绥德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市食药监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服务‘三个绥德’建设”这一根本目标为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构建起了政府监管有力、社会监督有序、企业诚信有度、全民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稳步提升,近三年来未发生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而每每谈起食药安全工作,绥德县食药监人总是一脸的淡定与从容:“食药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追赶超越无止境,食药监管永远在路上!”
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绥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能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由绥德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由绥德县政府与各镇各部门、绥德县食药监局与各镇食药监所分别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层层夯实监管责任。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
绥德县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积极摸索、勇于创新,对各项工作实行网格化监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采取“划分网格、分级管理、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模式,将全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16个乡镇和661个行政村及9个社区分为三级网格,逐步建立县、镇(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化监管体系,并按照网格化监管思路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层层夯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模式为全县乃至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开创了新思路和新模式,受到了市县政府和省市食药监局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
加强乡镇所建设,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机构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在绥德县政府的统一协调和各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政府划转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米的办公用房作为本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场所并按照省政府“十个一标准”要求,配备并配齐了办公设备。
健全完善各项机制,维护食药安全良好氛围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绥德县食药监局严格按照省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绥德县食品药品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相关制度,落实了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积极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风险评估能力
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绥德县食药监局在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中,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健全完善行刑衔接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咨询等工作机制,通过信息互通、提前介入、联合检查、现场移送等合作机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联防联控机制。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
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绥德县食药监局严格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档案和诚信等级考核标准,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定期发布信用等级,对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通报并依法从重处罚,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落实“四个最严”,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效率有效提升
一是通过许可办证、划分摊位、摸底排查、建卡立档、整改规范等方式,不断提升食品“三小”监管水平;二是积极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工作,2016年以来共抽检食品54个品种,126批次,快检食品2437批次;抽检药品24批次、快检药品20批次;三是积极开展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2016年以来共量化分级餐饮单位439家;四是对农村宴席和庙会实行备案登记和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五是为各镇食药监所配备价值5000多元的食品快检设备,并为各镇拨付监管经费,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快检水平;六是实行食品药品工作周报告制度,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食品药品示范所示范街创建成效显现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打造了三十米大道、金阳光、阿林一条街、文化路等食品药品示范街,全面提升了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二是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建设,全县共有10个基层食药监所通过省、市政府验收,被省政府授予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荣誉称号。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近年来,绥德县食药监系统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各种食品药品综合整治,成效显著,效果明显,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食品药品不法经营行为。仅2016年至今,绥德县食药监系统结合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食品药品综合整治“亮剑行动”、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整治、食品“三小”综合整治以及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专项整治行动等共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30多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0多人次,执法车辆3500多台次,行政许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00家,检查食品小作坊525家次,食品生产企业120家次,食品流通经营户3420家次,集贸市场45个次,餐饮经营户1680家次,排查摸底食品摊贩845户次,登记备案并现场检查指导农村宴席2701家。共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85家次,检查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60家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20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80例。2016年以来,绥德县食药监系统共接到并受理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46起,办理各类违法案件386件,收缴并销毁过期、假劣、不合格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1.3万多公斤,共处罚款53万多元。
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效果明显
近年来,绥德县食药监局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中能切实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大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并通过微信平台、政府网站、以及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常识知晓率。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定期发布监督抽检、监督检查、案件查处、行政许可等信息,全面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食品药品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作用。仅2016年至今,绥德县食药监局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各镇包村干部、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累计培训1.2万多人次;在省市县各大媒体、各类微信平台刊登和发布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信息、抽检信息以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950多次;组织开展大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26次,散发新《食品安全法》、食品“三小”条例等各种宣传资料7.2万多套。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绥德县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其中,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建设、“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飓风行动”、“亮剑行动”、食品“三小”综合整治、农村宴席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的开展和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都受到省市县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赏和好评,值得日后继续加强和推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绥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食药监局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奋发的作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奋力追赶超越,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